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繁荣我市摄影艺术事业,挖掘培育本土摄影人才,用镜头定格水乡风貌、记录时代变迁,展现曹禺故里独特人文魅力,潜江市文联、市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五届潜江市摄影艺术展。现面向市内外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集优秀摄影作品,热忱欢迎大家拿起相机,聚焦潜江人文、城乡发展,用光影讲好潜江故事,共同打造属于水乡潜江的视觉艺术盛宴。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潜江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潜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潜江市摄影家协会
潜江市美术馆
二、征稿主题
用镜头聚焦大美潜江城乡新画卷。多视角再现曹禺故里、龙虾之乡、乡村振兴、江汉油城、石化新姿、科技创新、红色文旅、水韵潜江、非遗人文潜江、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等城乡蝶变瞬间,增强市民群众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27年4月30日截稿。
四、展览时间及地点
展览时间
另行通知
展览地点
待定
五、征稿细则
第五届潜江市摄影艺术展拟评选出等级获奖作品共28件,包含一等奖作品4件(纪录类与艺术类各2件),二等奖作品8件(纪录类与艺术类各4件),三等奖作品16件(纪录类与艺术类各8件);优秀奖作品100件。等级奖作品分纪录类与艺术类,优秀奖作品为综合类。
1.纪录类
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录类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除总说明(500字左右)外还需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50-100字左右)。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潜江市的伟大变革,以及脱贫攻坚、产业振兴等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2-3个不同的年份。
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过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应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2.艺术类
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六、投稿须知
1.潜江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一律发送到指定邮箱:903477724@qq.com,联系人:刘波:15327831111,相关个人(姓名、所在地区、联系电话)和作品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随作品一同发送,发送参展作品时,请在压缩文件夹上注明“第五届潜江市摄影艺术展投稿作品,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投稿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长边为4000-5000像素、大小3-5MB,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相关身份信息的标记。
3.黑白、彩色均可。单幅作品应为2025年5月以后创作,组照作品中至少须有一幅在2025年5月以后创作。
4.为了便于等级奖作品的评选分类,投稿作品最好在作品命名时标注纪录或艺术类(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七、特别说明
1.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2.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3.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等级奖获得者,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4.拟入选作品将在潜江市文联微信公众号、潜江市摄影家协会微信群公示7天,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最终结果以主办方公布为准。
5.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主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潜江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8.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邮政邮编:43007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发表时间:2026-10-14 来源:潜江市文联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繁荣我市摄影艺术事业,挖掘培育本土摄影人才,用镜头定格水乡风貌、记录时代变迁,展现曹禺故里独特人文魅力,潜江市文联、市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五届潜江市摄影艺术展。现面向市内外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集优秀摄影作品,热忱欢迎大家拿起相机,聚焦潜江人文、城乡发展,用光影讲好潜江故事,共同打造属于水乡潜江的视觉艺术盛宴。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潜江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潜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潜江市摄影家协会
潜江市美术馆
二、征稿主题
用镜头聚焦大美潜江城乡新画卷。多视角再现曹禺故里、龙虾之乡、乡村振兴、江汉油城、石化新姿、科技创新、红色文旅、水韵潜江、非遗人文潜江、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等城乡蝶变瞬间,增强市民群众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27年4月30日截稿。
四、展览时间及地点
展览时间
另行通知
展览地点
待定
五、征稿细则
第五届潜江市摄影艺术展拟评选出等级获奖作品共28件,包含一等奖作品4件(纪录类与艺术类各2件),二等奖作品8件(纪录类与艺术类各4件),三等奖作品16件(纪录类与艺术类各8件);优秀奖作品100件。等级奖作品分纪录类与艺术类,优秀奖作品为综合类。
1.纪录类
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录类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除总说明(500字左右)外还需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50-100字左右)。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潜江市的伟大变革,以及脱贫攻坚、产业振兴等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2-3个不同的年份。
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过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应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2.艺术类
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六、投稿须知
1.潜江市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一律发送到指定邮箱:903477724@qq.com,联系人:刘波:15327831111,相关个人(姓名、所在地区、联系电话)和作品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随作品一同发送,发送参展作品时,请在压缩文件夹上注明“第五届潜江市摄影艺术展投稿作品,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投稿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文件长边为4000-5000像素、大小3-5MB,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相关身份信息的标记。
3.黑白、彩色均可。单幅作品应为2025年5月以后创作,组照作品中至少须有一幅在2025年5月以后创作。
4.为了便于等级奖作品的评选分类,投稿作品最好在作品命名时标注纪录或艺术类(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七、特别说明
1.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2.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有权选择组照中的作品作为单幅评选,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3.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等级奖获得者,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4.拟入选作品将在潜江市文联微信公众号、潜江市摄影家协会微信群公示7天,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最终结果以主办方公布为准。
5.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主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其违规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潜江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8.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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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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