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推动我省曲艺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按照《湖北省文联全省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和《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活动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活动将于2024年举行。现就做好本届“百花书会”参评材料推荐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创作生产优秀作品这一中心环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做人的工作”和“推动文艺创作”贯通起来,有力发挥湖北曲艺“百花书会”的品牌效应,在出精品、出人才、引导行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引领湖北曲艺工作者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着力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曲艺精品力作,推出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曲艺人才,为建设文化强省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
协办单位
湖北省群众艺术馆
承办单位
天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评委会监审组:为确保本次评奖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本次评奖活动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评委实行回避制,评委具体人选由评委库随机抽出。为确保本次评奖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评奖活动设监审组,监审组成员由活动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对评奖工作实施监督。
三、推荐单位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联,省曲协各团体会员单位,省直文艺团体为推荐单位;新曲艺群体、新曲艺组织中的优秀节目、作品和演员如有漏报的,可由省曲协曲艺“两新”工作委员会直接申报,群众文化系统中的优秀节目、作品和演员如有漏报的,可由市州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直接申报。
四、推荐要求
1.湖北省内各相关单位和文艺“两新”年满16周岁的曲艺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评。
2.本届“百花书会”设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4个子项,各推荐单位报送节目参与以上子项的初评。上届“百花书会”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的获得者本届不得申报相同子项的奖项。参评新人奖的演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参评节目奖的作品创作时间期限为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曾在全国曲艺群星奖、牡丹奖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奖),改编的传统节目也可参评节目奖;参评文学奖的作品创作时间期限为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曾在全国曲艺群星奖、牡丹奖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奖),必须为原创作品;为更广泛发掘表演人才,参评表演奖和新人奖的作品不限创作时间。评奖作品题材、体裁不限,特别鼓励近年创作的富于时代精神风貌的曲艺作品参评。具有创新意义的传统题材曲艺节目也可参评。
4.评奖由推荐报送、初评、终评3个阶段评出。初评定于2024年7月初由评委通过观看报送节目视频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评结果,凡入围节目将参加现场比赛进行终评,具体时间待定。
5.各参评节目原则上由相关单位推荐报送。各推荐单位报送节目数量不限,同时须注明该节目的参评子项。每个参评节目原则上报评1个子项,最多不得超过2个。根据报送节目具体情况,初评委可与推荐单位协商,对报送子项作适当调整。
五、节目要求
1.参评节目和作品须经过演出实践、受到观众欢迎。参评演员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与《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
2.所有参评者须提供作品文本和节目视频,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横屏录制,U盘格式(确保无病毒、可识别),声音和画面清晰,参评的主要演员突出,使用方言表演的节目视频须配有字幕。凡冒名申报、还音假唱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各推荐单位须认真审核并确保所推荐作品、节目及人员的参评资格,如实填写参评登记表,报送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须有参评节目(作品)及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参评节目、作品存有版权纠纷的,由作者和推荐单位负责解决。凡出现版权问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对参评节目、作品和参演节目、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上述节目、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参评登记表中报送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六、报送要求
1.参评节目、作品、演员须如实准确填写《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登记表》(见附件1)。其中,报送单位意见一栏,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参评节目、作品、演员须认真阅读《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人(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并签字盖章。参评节目奖的需参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评文学奖、表演奖、新人奖的需参评者本人签字。未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送标准不予参评。
3.各推荐单位须汇总各自地区(单位)报送的所有参评节目信息,统一填写《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节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具体填写方式详见《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节目汇总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
4.所有参评材料(包括①参评登记表、②承诺书、③作品文本、④节目视频U盘、⑤如报新人奖需身份证复印件1份、⑥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在6月10日前寄送至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并注明“百花书会”参评报送字样。电子版的作品文本和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在“湖北曲艺”公众号下方“百花书会”专栏填写参评节目信息。所有材料将由评奖工作办公室存档,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邮编:430077)
联 系 人:李莉娜
电 话:027-68880692
电子邮箱:hubeiquxie@163.com
参评信息登记
请先扫码登记
报送相关附件
第十六届百花书会报送材料【附件】.docx
1.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登记表
2.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人(单位)承诺书
3.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参评节目汇总表(推荐单位填写)
4.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参评节目汇总表填写说明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邮政邮编:43007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发表时间:2024-03-22 来源:省曲协 作者: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推动我省曲艺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按照《湖北省文联全省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和《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活动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活动将于2024年举行。现就做好本届“百花书会”参评材料推荐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创作生产优秀作品这一中心环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做人的工作”和“推动文艺创作”贯通起来,有力发挥湖北曲艺“百花书会”的品牌效应,在出精品、出人才、引导行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引领湖北曲艺工作者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着力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曲艺精品力作,推出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曲艺人才,为建设文化强省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
协办单位
湖北省群众艺术馆
承办单位
天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评委会监审组:为确保本次评奖活动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本次评奖活动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评委实行回避制,评委具体人选由评委库随机抽出。为确保本次评奖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评奖活动设监审组,监审组成员由活动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对评奖工作实施监督。
三、推荐单位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联,省曲协各团体会员单位,省直文艺团体为推荐单位;新曲艺群体、新曲艺组织中的优秀节目、作品和演员如有漏报的,可由省曲协曲艺“两新”工作委员会直接申报,群众文化系统中的优秀节目、作品和演员如有漏报的,可由市州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直接申报。
四、推荐要求
1.湖北省内各相关单位和文艺“两新”年满16周岁的曲艺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评。
2.本届“百花书会”设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4个子项,各推荐单位报送节目参与以上子项的初评。上届“百花书会”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的获得者本届不得申报相同子项的奖项。参评新人奖的演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参评节目奖的作品创作时间期限为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曾在全国曲艺群星奖、牡丹奖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奖),改编的传统节目也可参评节目奖;参评文学奖的作品创作时间期限为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曾在全国曲艺群星奖、牡丹奖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奖),必须为原创作品;为更广泛发掘表演人才,参评表演奖和新人奖的作品不限创作时间。评奖作品题材、体裁不限,特别鼓励近年创作的富于时代精神风貌的曲艺作品参评。具有创新意义的传统题材曲艺节目也可参评。
4.评奖由推荐报送、初评、终评3个阶段评出。初评定于2024年7月初由评委通过观看报送节目视频的方式进行。根据初评结果,凡入围节目将参加现场比赛进行终评,具体时间待定。
5.各参评节目原则上由相关单位推荐报送。各推荐单位报送节目数量不限,同时须注明该节目的参评子项。每个参评节目原则上报评1个子项,最多不得超过2个。根据报送节目具体情况,初评委可与推荐单位协商,对报送子项作适当调整。
五、节目要求
1.参评节目和作品须经过演出实践、受到观众欢迎。参评演员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与《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
2.所有参评者须提供作品文本和节目视频,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横屏录制,U盘格式(确保无病毒、可识别),声音和画面清晰,参评的主要演员突出,使用方言表演的节目视频须配有字幕。凡冒名申报、还音假唱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各推荐单位须认真审核并确保所推荐作品、节目及人员的参评资格,如实填写参评登记表,报送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须有参评节目(作品)及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参评节目、作品存有版权纠纷的,由作者和推荐单位负责解决。凡出现版权问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对参评节目、作品和参演节目、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上述节目、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参评登记表中报送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六、报送要求
1.参评节目、作品、演员须如实准确填写《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登记表》(见附件1)。其中,报送单位意见一栏,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参评节目、作品、演员须认真阅读《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人(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并签字盖章。参评节目奖的需参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评文学奖、表演奖、新人奖的需参评者本人签字。未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送标准不予参评。
3.各推荐单位须汇总各自地区(单位)报送的所有参评节目信息,统一填写《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节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具体填写方式详见《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节目汇总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
4.所有参评材料(包括①参评登记表、②承诺书、③作品文本、④节目视频U盘、⑤如报新人奖需身份证复印件1份、⑥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在6月10日前寄送至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并注明“百花书会”参评报送字样。电子版的作品文本和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在“湖北曲艺”公众号下方“百花书会”专栏填写参评节目信息。所有材料将由评奖工作办公室存档,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邮编:430077)
联 系 人:李莉娜
电 话:027-68880692
电子邮箱:hubeiquxie@163.com
参评信息登记
请先扫码登记
报送相关附件
第十六届百花书会报送材料【附件】.docx
1.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登记表
2.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参评人(单位)承诺书
3.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参评节目汇总表(推荐单位填写)
4.第十六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参评节目汇总表填写说明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邮政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鄂ICP备1201547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