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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曲协|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推荐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09 来源: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 作者: [关闭窗口]

中国曲艺牡丹奖(以下简称牡丹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曲协共同主办的全国性曲艺专业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表彰激励优秀曲艺作品和人才,推动新时代曲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中国曲协于2026年开展第十四届牡丹奖评奖工作。现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届牡丹奖设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4个子项,经申报、初评、分赛区比赛、终评4个阶段评出,各推荐单位报送节目参与以上子项的初评。根据初评结果,凡入围节目分配至各分赛区参加现场比赛,并评出与牡丹奖子项相对应的作品、人员提名进入终评。

2.各申报人员(单位)报送节目须注明该节目的参评子项。每个节目原则上申报1个子项,最多不得超过2个。已获得牡丹奖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子项,申报其他个人奖子项须间隔两届后方可再次申报。

3.申报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美学精神,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新时代曲艺艺术守正创新成果;申报人员应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道德品行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

4.各子项申报条件如下:

节目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首演并持续公开演出的优秀曲艺节目可申报节目奖。曾获往届牡丹奖节目奖提名、经修改打磨后艺术质量有显著提高并持续公开演出的作品,可再次申报节目奖,须在《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上注明曾获节目奖提名情况,并提交书面版的修改打磨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表演奖:长期活跃在曲艺表演一线,且2024、2025年度每年公开演出场次各不少于40场的优秀演员可申报表演奖。

文学奖:优秀曲艺作品作者和曲艺音乐编创人员可申报文学奖。作品创作(音乐编创)时间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已公开演出。

新人奖:年龄为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3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且2024、2025年度每年公开演出场次各不少于40场的优秀青年演员可申报新人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单位)须按照《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并签字盖章。其中“审核意见”一栏,须由报送单位负责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员(单位)须填写确认《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人员(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申报节目奖须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须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未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送要求不予参评。

3.申报表演奖、新人奖须提交《公演场次清单》(见附件4)。         

4.申报新人奖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人员(单位)须提供节目视频和文本。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U盘形式(无病毒、可识别),声音和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参评的主要演员画面形象突出,使用方言表演的节目视频须配有字幕。文本为WORD或WPS 格式。凡冒名申报、还音假唱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中长书类作品除报送视频片段及文本外,还须报送完整视频及全部文本。为鼓励中长书类作品的创作表演,经与牡丹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协商后,可邀请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现场观摩,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评奖参考。

7.申报作品不得存有版权纠纷。凡存在剽窃或侵犯他人创作成果等侵权问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为宣传和推广牡丹奖评选成果,中国曲协对申报的视频、文本有包括复制、展演、展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在内的著作权,并可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等活动。申报人员(作品)的报送单位在《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上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三、申报方式

1.推荐单位须于3月25日前将报送材料统一邮寄至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注明“牡丹奖报送”字样,包括:

纸质版材料:①申报登记表;②承诺书;③作品文本;④节目视频;⑤公演场次清单(申报表演奖、新人奖提供);⑥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新人奖提供);⑦作品修改打磨情况说明(曾获节目奖提名的申报单位提供);⑧申报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①申报登记表(word文档);②作品文本;③节目视频(发送邮箱或百度网盘链接均可);④公演场次清单(申报表演奖、新人奖提供);⑤申报信息汇总表(word文档)。

2.所有材料将由评奖工作办公室存档,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省曲协

联 系 人:李莉娜

电 话:027-68880692

电子邮箱:hubeiquxie@163.com


附件:

1.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

2.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填写说明

3.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人员(单位)承诺书

4.公演场次清单

5.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信息汇总表

6.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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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第十四届牡丹奖申报材料 .do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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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曲协|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推荐通知

发表时间:2026-03-09 来源:湖北省曲艺家协会 作者:

中国曲艺牡丹奖(以下简称牡丹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曲协共同主办的全国性曲艺专业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表彰激励优秀曲艺作品和人才,推动新时代曲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中国曲协于2026年开展第十四届牡丹奖评奖工作。现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届牡丹奖设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4个子项,经申报、初评、分赛区比赛、终评4个阶段评出,各推荐单位报送节目参与以上子项的初评。根据初评结果,凡入围节目分配至各分赛区参加现场比赛,并评出与牡丹奖子项相对应的作品、人员提名进入终评。

2.各申报人员(单位)报送节目须注明该节目的参评子项。每个节目原则上申报1个子项,最多不得超过2个。已获得牡丹奖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子项,申报其他个人奖子项须间隔两届后方可再次申报。

3.申报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美学精神,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新时代曲艺艺术守正创新成果;申报人员应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道德品行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

4.各子项申报条件如下:

节目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首演并持续公开演出的优秀曲艺节目可申报节目奖。曾获往届牡丹奖节目奖提名、经修改打磨后艺术质量有显著提高并持续公开演出的作品,可再次申报节目奖,须在《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上注明曾获节目奖提名情况,并提交书面版的修改打磨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表演奖:长期活跃在曲艺表演一线,且2024、2025年度每年公开演出场次各不少于40场的优秀演员可申报表演奖。

文学奖:优秀曲艺作品作者和曲艺音乐编创人员可申报文学奖。作品创作(音乐编创)时间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并已公开演出。

新人奖:年龄为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3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且2024、2025年度每年公开演出场次各不少于40场的优秀青年演员可申报新人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单位)须按照《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并签字盖章。其中“审核意见”一栏,须由报送单位负责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员(单位)须填写确认《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人员(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申报节目奖须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须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未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送要求不予参评。

3.申报表演奖、新人奖须提交《公演场次清单》(见附件4)。         

4.申报新人奖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人员(单位)须提供节目视频和文本。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U盘形式(无病毒、可识别),声音和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参评的主要演员画面形象突出,使用方言表演的节目视频须配有字幕。文本为WORD或WPS 格式。凡冒名申报、还音假唱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中长书类作品除报送视频片段及文本外,还须报送完整视频及全部文本。为鼓励中长书类作品的创作表演,经与牡丹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协商后,可邀请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现场观摩,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评奖参考。

7.申报作品不得存有版权纠纷。凡存在剽窃或侵犯他人创作成果等侵权问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8.为宣传和推广牡丹奖评选成果,中国曲协对申报的视频、文本有包括复制、展演、展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在内的著作权,并可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等活动。申报人员(作品)的报送单位在《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上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三、申报方式

1.推荐单位须于3月25日前将报送材料统一邮寄至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注明“牡丹奖报送”字样,包括:

纸质版材料:①申报登记表;②承诺书;③作品文本;④节目视频;⑤公演场次清单(申报表演奖、新人奖提供);⑥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新人奖提供);⑦作品修改打磨情况说明(曾获节目奖提名的申报单位提供);⑧申报信息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①申报登记表(word文档);②作品文本;③节目视频(发送邮箱或百度网盘链接均可);④公演场次清单(申报表演奖、新人奖提供);⑤申报信息汇总表(word文档)。

2.所有材料将由评奖工作办公室存档,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省曲协

联 系 人:李莉娜

电 话:027-6888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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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

2.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登记表填写说明

3.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人员(单位)承诺书

4.公演场次清单

5.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信息汇总表

6.第十四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申报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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