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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 2025-07-09 来源: 文旅部 作者: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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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将于2025年10月—11月在重庆市举办。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展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美术作品,展现国家文艺新气象、文艺工作者新风貌,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汇聚起文化强国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协办单位

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四川美术学院、重庆美术馆

(四)艺术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等工作。 

艺术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统筹。 

(五)展览办公室 

展览办公室由展览承办、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展览统筹组织、评审、联络、协调、宣传、参展作品的收退件及《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征稿启事》发布等工作。

展览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展览时间 

2025年10月至11月(主体展览) 

(二)展览地点 

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

(三)展览规模 

计划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等美术作品450件(组)左右。 

主体展览结束后,将遴选部分作品在相关地区举办巡展。 

四、作品来源 

(一)征集作品 

凡是符合条件的作品,均可由作者本人向展览办公室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件/组作品。 

(二)推荐作品 

推荐主体包括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画院、中国美术家协会及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各推荐主体可推荐本地区(系统、单位)作者2023年以来创作的优秀作品,特别是在本地区(系统、单位)及全国性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每地区(系统、单位)推荐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5件。

(三)邀请作品 

1.艺术成就突出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艺术家(年龄在60岁以上,1965年及以前出生,含港澳台地区)近5年的新创作品。邀请参展作者由艺术委员会提名。 

2.艺术委员会委员近5年的新创作品。 

3.“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2023—2025”推出的部分优秀作品。 

五、作品要求

(一)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强化主流文化价值。深刻把握时代所向、人民所需,鼓励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以小人物反映大时代,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二)立意新颖,构思精妙,具有独创性,个人风格鲜明,符合大众审美趣味,能够引领时代审美风尚、彰显时代风格。

(三)创作态度认真严谨,艺术语言富有特色,造型能力突出,画面高度协调统一,体现较高艺术水平。

(四)征集作品和推荐作品应为2023年以来新创作的美术作品,邀请作品应为近5年的新创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申报。

(五)申报作品尺寸及其他要求: 

1.邀请作品和推荐作品不限尺寸,特殊情况由艺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2.征集作品原则上遵循以下要求:  

(1)绘画作品须装裱、装框,装框后作品尺寸不超过300×300cm。 

(2)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3.涉及作品装裱、运输包装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将在征稿启事中予以规定。 

六、申报要求

(一)所有作者均须登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作品申报系统(https://art.mcasc.com.cn/)进行申报。申报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作品信息和个人信息。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0日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提交作品图片要求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1—5MB。

(四)各推荐主体负责所推荐作品的审核工作,须于2025年8月15日24时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审核入口及登录信息另行通知。

七、作品评选 

本展览不设奖项。评选工作由艺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将制定评选办法、监审办法等评选工作文件,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做好监审工作。 

(一)初评 

1.评选时间:2025年8月 

2.评选地点:线上 

3.评选内容:艺术委员会委员通过实名投票方式,对推荐作品和征集作品的图片分别进行评选;艺术委员会对邀请参展建议名单进行论证。  

(二)终评 

1.评选时间:2025年9月 

2.评选地点:重庆市

3.评选内容:艺术委员会委员通过实名投票的方式,对初评入围作品原作进行评选;同时对邀请参展的作品原作进行论证。 

初评入围作品原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展览办公室(寄件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同时寄送《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由作品申报系统生成),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 

4.终评结果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批后,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八、展览费用 

邀请参展作品的送展费用(运输、保险、装裱等费用)原则上由展览举办地负担。其余参展作品的送展费用(运输、保险、装裱等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所有作品的退件费用由展览办公室负责。 

展览实施的相关费用由展览举办地负责。 

九、相关活动   

(一)学术研讨。在展览举办期间,邀请著名美术家、美术理论家及相关学者开展学术研讨、交流等活动。 

(二)编辑出版。编辑出版《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 

(三)公共教育。展览期间,将开展学术讲座、专题研讨、创作体验等艺术普及活动,推动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技术,举办“云展览”、直播导览等丰富多彩的线上活动。 

十、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展作品的作者,须确认并遵守本方案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与作者之间各项权利与义务约定以本方案相关内容为准。 

(二)因申报信息填报不准不实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三)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四)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五)参展作者将获赠作品集1册,相关媒体将对展览和参展作品做延伸宣传和报道。 

(六)所有参展作品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证书。入选作品可获得中国美术家协会国家级展览会员积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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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发表时间:2025-07-09 来源:文旅部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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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将于2025年10月—11月在重庆市举办。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展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美术作品,展现国家文艺新气象、文艺工作者新风貌,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汇聚起文化强国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协办单位

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发展中心、四川美术学院、重庆美术馆

(四)艺术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等工作。 

艺术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统筹。 

(五)展览办公室 

展览办公室由展览承办、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展览统筹组织、评审、联络、协调、宣传、参展作品的收退件及《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征稿启事》发布等工作。

展览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展览时间 

2025年10月至11月(主体展览) 

(二)展览地点 

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

(三)展览规模 

计划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等美术作品450件(组)左右。 

主体展览结束后,将遴选部分作品在相关地区举办巡展。 

四、作品来源 

(一)征集作品 

凡是符合条件的作品,均可由作者本人向展览办公室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件/组作品。 

(二)推荐作品 

推荐主体包括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画院、中国美术家协会及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各推荐主体可推荐本地区(系统、单位)作者2023年以来创作的优秀作品,特别是在本地区(系统、单位)及全国性展览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作品,每地区(系统、单位)推荐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5件。

(三)邀请作品 

1.艺术成就突出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艺术家(年龄在60岁以上,1965年及以前出生,含港澳台地区)近5年的新创作品。邀请参展作者由艺术委员会提名。 

2.艺术委员会委员近5年的新创作品。 

3.“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2023—2025”推出的部分优秀作品。 

五、作品要求

(一)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强化主流文化价值。深刻把握时代所向、人民所需,鼓励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以小人物反映大时代,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二)立意新颖,构思精妙,具有独创性,个人风格鲜明,符合大众审美趣味,能够引领时代审美风尚、彰显时代风格。

(三)创作态度认真严谨,艺术语言富有特色,造型能力突出,画面高度协调统一,体现较高艺术水平。

(四)征集作品和推荐作品应为2023年以来新创作的美术作品,邀请作品应为近5年的新创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申报。

(五)申报作品尺寸及其他要求: 

1.邀请作品和推荐作品不限尺寸,特殊情况由艺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2.征集作品原则上遵循以下要求:  

(1)绘画作品须装裱、装框,装框后作品尺寸不超过300×300cm。 

(2)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3.涉及作品装裱、运输包装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将在征稿启事中予以规定。 

六、申报要求

(一)所有作者均须登录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作品申报系统(https://art.mcasc.com.cn/)进行申报。申报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作品信息和个人信息。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0日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提交作品图片要求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1—5MB。

(四)各推荐主体负责所推荐作品的审核工作,须于2025年8月15日24时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审核入口及登录信息另行通知。

七、作品评选 

本展览不设奖项。评选工作由艺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将制定评选办法、监审办法等评选工作文件,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做好监审工作。 

(一)初评 

1.评选时间:2025年8月 

2.评选地点:线上 

3.评选内容:艺术委员会委员通过实名投票方式,对推荐作品和征集作品的图片分别进行评选;艺术委员会对邀请参展建议名单进行论证。  

(二)终评 

1.评选时间:2025年9月 

2.评选地点:重庆市

3.评选内容:艺术委员会委员通过实名投票的方式,对初评入围作品原作进行评选;同时对邀请参展的作品原作进行论证。 

初评入围作品原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展览办公室(寄件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同时寄送《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由作品申报系统生成),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 

4.终评结果报文化和旅游部审批后,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八、展览费用 

邀请参展作品的送展费用(运输、保险、装裱等费用)原则上由展览举办地负担。其余参展作品的送展费用(运输、保险、装裱等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所有作品的退件费用由展览办公室负责。 

展览实施的相关费用由展览举办地负责。 

九、相关活动   

(一)学术研讨。在展览举办期间,邀请著名美术家、美术理论家及相关学者开展学术研讨、交流等活动。 

(二)编辑出版。编辑出版《第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作品集》。 

(三)公共教育。展览期间,将开展学术讲座、专题研讨、创作体验等艺术普及活动,推动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技术,举办“云展览”、直播导览等丰富多彩的线上活动。 

十、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展作品的作者,须确认并遵守本方案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与作者之间各项权利与义务约定以本方案相关内容为准。 

(二)因申报信息填报不准不实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 

(三)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四)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五)参展作者将获赠作品集1册,相关媒体将对展览和参展作品做延伸宣传和报道。 

(六)所有参展作品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证书。入选作品可获得中国美术家协会国家级展览会员积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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