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州文联及美协、群艺馆、文化馆、美术馆、画院、美术学院及各大专院校,相关各单位及新文艺群体,美术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长江文化,进一步擦亮湖北文艺文化品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指导,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单位承办的“赓续长江文脉·共创时代华章”长江文化艺术季等系列文化活动,于2024年9月在湖北省成功举办,其中首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中国美协作为主办方,给予了展览大力支持,统筹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联合协办,展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团结凝聚长江流域美术界。为持续打造长江文化艺术品牌,加快湖北建成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2025年将继续举办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季暨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展览承续首届“新象长江”主题,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流域的新变化和新气象,唱响新时代长江之歌。
现请相关各单位及广大美术工作者,推荐选送和积极申报优秀美术作品。选送作品应是已完成的新时代长江主题美术创作的优秀作品(首届“新象长江”入选作品不再推荐、申报,详见附件1);新文艺群体及美术工作者可个人申报。“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参展作品,由展览主办方向入选参展作者颁发证书,主办方制作“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画册,并向每位入选参展作者赠送展览画册一本;展览主办方将对本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广泛地宣传推广,届时诚邀入选参展艺术家出席展览开幕式。
请相关各单位及个人申报者,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推荐选送作品电子版高清图片(格式为JPG,像素精度不小于300dpi,不小于5M,可用于画册制作)、作品汇总表(附件2,个人申报不填报)、作品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xiangcj@126.com。单位推荐和申报征集作品,由中国美协及展览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入选作品原件由作者本人送至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送作品原件时间另行通知)。感谢相关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附件:1.“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
2.“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作品汇总表
3.“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联系人:蔡老师 027-68880697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
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季暨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美术事业,充分挖掘长江文化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整合长江文化资源,以主题美术创作形式展示、传承和弘扬长江文化,拟于2025年9月至10月在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举办“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季暨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本次展览将继续邀请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同时特邀中国美协与中国国家画院专家,联合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家协会、画院等美术机构推荐和广泛征集作品,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迎来新时代高速发展的历史机遇,长江流域的新变化、新气象和辉煌成就,唱响新时代长江之歌。为办好本次展览,特制定展览方案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
二、展览时间(拟定)
2025年9月至10月(开幕式时间待定)
三、展览地点
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
四、展览实施方案
(一)展览主题
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旨在通过组织联动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秀美术家,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长江建设与发展成就,创作出既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范,又突出长江地域文化特征与文化符号的新时代长江精神图谱。展览重点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流域的新变化和新气象,突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长江大保护、长江流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典型成果;关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集中展示长江文明、传承弘扬长江历史文化;展现区域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等主题。
(二)参展规模
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将特邀中国美协和中国国家画院专家,联合长江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家协会和画院等美术机构推荐优秀作品,包括:青海、西藏、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市美协和画院推荐作品和广泛征集作品。展览计划评审入选参展作品120件,展览实际参展作品,以评审结果为准。
(三)展览实施细则
1.入选参展作者与待遇
(1)湖北省内作品采用广泛征集和单位推荐、特邀作品的形式。
(2)湖北省外特邀作者由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画院组织推荐,及中国美协、中国国家画院特邀作品。
(3)展览主办方向入选作者颁发参展证书,由展览主办方出版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画册,并向每位入选作者赠送本次展览画册一本。
2.作品种类
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插画、连环画等架上绘画,及实验艺术、数字艺术、影像作品。
3.作品要求
作品符合本次展览主题,作者本人完成作品装裱及外包装;部分实验、数字、影像等参展作品需作者完成现场布展展示工作。作者须在作品背面粘贴作品信息,注明:作者姓名、作品画种、尺寸规格(参展作品最长边不超过220cm,超规作品提前告知组委会并确认)、创作年代、创作材料、收件地址、作者电话。
4.作品选送推荐、征集与评审
本次展览参展作品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家协会、画院选送推荐和广泛征集,各地选送推荐作品、征集作品应是已完成的并符合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主题方向的优秀作品(不含2024年首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本次展览单位推荐和征集申报的作品,由中国美协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并最终确定入选参展作品。
5.作品退件
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计划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退件工作。参展作品退件由作者本人持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内到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完成作品退件(退件时间另行通知)。
凡作品入选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相关信息可登录湖北文艺网,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官网查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衷心感谢相关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蔡老师 027-68880697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5年5月28日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邮政邮编:43007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发表时间:2025-05-28 来源:省美协 作者:
各地市、州文联及美协、群艺馆、文化馆、美术馆、画院、美术学院及各大专院校,相关各单位及新文艺群体,美术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长江文化,进一步擦亮湖北文艺文化品牌,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指导,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单位承办的“赓续长江文脉·共创时代华章”长江文化艺术季等系列文化活动,于2024年9月在湖北省成功举办,其中首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中国美协作为主办方,给予了展览大力支持,统筹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联合协办,展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团结凝聚长江流域美术界。为持续打造长江文化艺术品牌,加快湖北建成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2025年将继续举办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季暨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展览承续首届“新象长江”主题,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流域的新变化和新气象,唱响新时代长江之歌。
现请相关各单位及广大美术工作者,推荐选送和积极申报优秀美术作品。选送作品应是已完成的新时代长江主题美术创作的优秀作品(首届“新象长江”入选作品不再推荐、申报,详见附件1);新文艺群体及美术工作者可个人申报。“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参展作品,由展览主办方向入选参展作者颁发证书,主办方制作“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画册,并向每位入选参展作者赠送展览画册一本;展览主办方将对本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广泛地宣传推广,届时诚邀入选参展艺术家出席展览开幕式。
请相关各单位及个人申报者,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推荐选送作品电子版高清图片(格式为JPG,像素精度不小于300dpi,不小于5M,可用于画册制作)、作品汇总表(附件2,个人申报不填报)、作品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xiangcj@126.com。单位推荐和申报征集作品,由中国美协及展览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入选作品原件由作者本人送至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送作品原件时间另行通知)。感谢相关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附件:1.“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
2.“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作品汇总表
3.“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联系人:蔡老师 027-68880697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5年5月28日
附件1
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季暨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美术事业,充分挖掘长江文化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整合长江文化资源,以主题美术创作形式展示、传承和弘扬长江文化,拟于2025年9月至10月在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举办“第二届长江文化艺术季暨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本次展览将继续邀请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同时特邀中国美协与中国国家画院专家,联合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家协会、画院等美术机构推荐和广泛征集作品,集中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迎来新时代高速发展的历史机遇,长江流域的新变化、新气象和辉煌成就,唱响新时代长江之歌。为办好本次展览,特制定展览方案如下:
一、展览名称
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
二、展览时间(拟定)
2025年9月至10月(开幕式时间待定)
三、展览地点
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
四、展览实施方案
(一)展览主题
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旨在通过组织联动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秀美术家,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长江建设与发展成就,创作出既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范,又突出长江地域文化特征与文化符号的新时代长江精神图谱。展览重点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流域的新变化和新气象,突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长江大保护、长江流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典型成果;关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集中展示长江文明、传承弘扬长江历史文化;展现区域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等主题。
(二)参展规模
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将特邀中国美协和中国国家画院专家,联合长江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家协会和画院等美术机构推荐优秀作品,包括:青海、西藏、四川、云南、贵州、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上海市美协和画院推荐作品和广泛征集作品。展览计划评审入选参展作品120件,展览实际参展作品,以评审结果为准。
(三)展览实施细则
1.入选参展作者与待遇
(1)湖北省内作品采用广泛征集和单位推荐、特邀作品的形式。
(2)湖北省外特邀作者由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画院组织推荐,及中国美协、中国国家画院特邀作品。
(3)展览主办方向入选作者颁发参展证书,由展览主办方出版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画册,并向每位入选作者赠送本次展览画册一本。
2.作品种类
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插画、连环画等架上绘画,及实验艺术、数字艺术、影像作品。
3.作品要求
作品符合本次展览主题,作者本人完成作品装裱及外包装;部分实验、数字、影像等参展作品需作者完成现场布展展示工作。作者须在作品背面粘贴作品信息,注明:作者姓名、作品画种、尺寸规格(参展作品最长边不超过220cm,超规作品提前告知组委会并确认)、创作年代、创作材料、收件地址、作者电话。
4.作品选送推荐、征集与评审
本次展览参展作品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家协会、画院选送推荐和广泛征集,各地选送推荐作品、征集作品应是已完成的并符合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主题方向的优秀作品(不含2024年首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本次展览单位推荐和征集申报的作品,由中国美协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并最终确定入选参展作品。
5.作品退件
第二届“新象长江”主题美术作品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计划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退件工作。参展作品退件由作者本人持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内到湖北省美术院美术馆完成作品退件(退件时间另行通知)。
凡作品入选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相关信息可登录湖北文艺网,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官网查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衷心感谢相关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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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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