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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协|中国美协艺委会青年展系列:首届青年雕塑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14 来源: 中美协 作者: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充满时代气息、具有中华特色的精品力作,培育优秀的雕塑艺术青年人才创作队伍。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美术学院决定举办“首届青年雕塑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委员会、河北省美术家协会、河北美术学院雕塑院、河北美术学院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焦兴涛、高  天、甄忠义

副 主 任:王 平、李  伟、任  源、祁海锋、甄  墨、李倍雷

秘 书 长:张 伟、李小军、张建敏

副秘书长:彭汉钦、曾维林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菲菲、朱  平、祁向阳、杜献军、杨  萍、张慧芹、周  哲、段泽林、祝遵凌、‌贺绚绚、谢广林、赫  云

办 公 室主任:贺绚绚、祁向阳、周 哲

办公室副主任:朱 平、谢广林、杜献军

展 览 编 辑:杨  雷、李连彩、辛  村、曾盛枝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5年9月

五、展览地点:河北美术学院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26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采取征稿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作品征集。

(一)面向国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征集;

(二)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作者提供作品送评、参展;

(三)所有参评作品,由展览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八、参展要求

(一)展览面向45周岁以下作者征稿(作者身份证信息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作品内容:作品应为近五年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各类美展的雕塑新作品。要求聚焦火热现实题材、百姓主体视角,描绘我国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元素,展现中华人民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奋斗精神,呈现新时代中国的磅礴气象,传承与弘扬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精神,为历史塑像、为人民立传、为时代明德。

(三)作品尺寸、材质和运输要求:①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重量不超过150kg;②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玻璃和陶瓷。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如玻璃、陶瓷易碎易折损材料作品入选,作者需自行将作品送达展馆安装和撤展);③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④要求自制包装箱,必须坚固密封、便于搬运,包装箱底部需满足叉车操作要求。

(四)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3-5张,多角度)参加初评,图片要能完整体现作品形态和局部细节,体现作品原貌。一人仅限投稿1件/组(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粘贴《展览报名表》。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杨雷,办公电话:010-59759687,信封注明:首届青年雕塑作品展览。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联系电话,并附《展览报名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附件:《首届青年雕塑作品展览报名表》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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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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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协|中国美协艺委会青年展系列:首届青年雕塑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发表时间:2025-05-14 来源:中美协 作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充满时代气息、具有中华特色的精品力作,培育优秀的雕塑艺术青年人才创作队伍。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美术学院决定举办“首届青年雕塑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雕塑艺术委员会、河北省美术家协会、河北美术学院雕塑院、河北美术学院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焦兴涛、高  天、甄忠义

副 主 任:王 平、李  伟、任  源、祁海锋、甄  墨、李倍雷

秘 书 长:张 伟、李小军、张建敏

副秘书长:彭汉钦、曾维林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菲菲、朱  平、祁向阳、杜献军、杨  萍、张慧芹、周  哲、段泽林、祝遵凌、‌贺绚绚、谢广林、赫  云

办 公 室主任:贺绚绚、祁向阳、周 哲

办公室副主任:朱 平、谢广林、杜献军

展 览 编 辑:杨  雷、李连彩、辛  村、曾盛枝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5年9月

五、展览地点:河北美术学院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26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采取征稿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展览作品征集。

(一)面向国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征集;

(二)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作者提供作品送评、参展;

(三)所有参评作品,由展览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八、参展要求

(一)展览面向45周岁以下作者征稿(作者身份证信息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作品内容:作品应为近五年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各类美展的雕塑新作品。要求聚焦火热现实题材、百姓主体视角,描绘我国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元素,展现中华人民坚韧不拔、勇往直前的奋斗精神,呈现新时代中国的磅礴气象,传承与弘扬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精神,为历史塑像、为人民立传、为时代明德。

(三)作品尺寸、材质和运输要求:①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重量不超过150kg;②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玻璃和陶瓷。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如玻璃、陶瓷易碎易折损材料作品入选,作者需自行将作品送达展馆安装和撤展);③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④要求自制包装箱,必须坚固密封、便于搬运,包装箱底部需满足叉车操作要求。

(四)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3-5张,多角度)参加初评,图片要能完整体现作品形态和局部细节,体现作品原貌。一人仅限投稿1件/组(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粘贴《展览报名表》。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杨雷,办公电话:010-59759687,信封注明:首届青年雕塑作品展览。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联系电话,并附《展览报名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附件:《首届青年雕塑作品展览报名表》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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