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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第3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9 来源: 省剧协 作者: [关闭窗口]

各地市(州)剧协、各相关院团:

由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第3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厅字〔2015〕27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的《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宣发〔2015〕34号)和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及《中国戏剧奖章程》,现将湖北省演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演员

梅花表演奖参评对象为各专业院团,包括国办、社会办的职业剧团和民间职业剧团中的中青年戏剧演员(含戏曲及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等戏剧艺术门类),演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高级职称。同时,注重参评演员的表演艺术成就和艺术创造,要求参评者有良好的人品、戏德,提倡德艺双馨,无不良社会影响,并须获得“湖北戏剧牡丹花奖”或“牡丹花大奖”。

二、参评剧目

1、申报参评梅花表演奖的剧目为一台新创作的大戏或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也可为一台折子戏专场(其中至少含一折新创作的小戏)。民间职业院团的参评演员不规定演出新创作剧目。

2、报送剧目需大力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如报送剧目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送剧目须无版权争议,如原著尚在著作版权保护期内,须提交原著的改编权、移植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由参评演员向所在院团申报,院团对参评演员的个人信息、参评剧目、人品艺德、意识形态等问题进行初步审核把关。

2、省直(含挂省牌)、武汉市直院团将参评资料报送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各地市(州)院团将参评资料报送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文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若推荐人数多于1人,需注明排序。

3、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所在院团直接向湖北省戏剧家协会申报,本会不接受演员个人报名。

4、湖北省戏剧家协会收到各院团申报资料后,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议我省参评人选和剧目,结果将呈报省文联批准后向中国剧协推荐。

四、申报截止时间

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第3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省内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8日(星期五),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五、申报资料

1、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函1份(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2、报送单位推荐函1份(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含艺德介绍);

3、演员推荐表1份;

4、参评剧目的演出高清影像(须配有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文件不超过8GB) ,参评演员照片4张(便装照、剧照各2张,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 格式为JPG),以U盘形式报送;

5、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6、演员在参评剧目中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总结1份;

7、参评剧目说明书(节目单),含剧情简介、主创人员介绍;

8、参评演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资料与参评剧目视频一同存入U盘,申报时提交2个U盘,1套纸质版资料。

六、报送地址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文联

联系人:夏幸 13971006092、027-68880715

七、其他事项

1、如需申报通知原文可咨询省、市文化主管部门;

2、相关申报事宜请各院团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与我会对接,不接受参评演员个人咨询和申报。


湖北省戏剧家协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1:参评演员推荐表

附件2:参评演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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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第3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9-09 来源:省剧协 作者:

各地市(州)剧协、各相关院团:

由中国文联、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第3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厅字〔2015〕27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的《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宣发〔2015〕34号)和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及《中国戏剧奖章程》,现将湖北省演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演员

梅花表演奖参评对象为各专业院团,包括国办、社会办的职业剧团和民间职业剧团中的中青年戏剧演员(含戏曲及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等戏剧艺术门类),演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高级职称。同时,注重参评演员的表演艺术成就和艺术创造,要求参评者有良好的人品、戏德,提倡德艺双馨,无不良社会影响,并须获得“湖北戏剧牡丹花奖”或“牡丹花大奖”。

二、参评剧目

1、申报参评梅花表演奖的剧目为一台新创作的大戏或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也可为一台折子戏专场(其中至少含一折新创作的小戏)。民间职业院团的参评演员不规定演出新创作剧目。

2、报送剧目需大力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如报送剧目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送剧目须无版权争议,如原著尚在著作版权保护期内,须提交原著的改编权、移植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由参评演员向所在院团申报,院团对参评演员的个人信息、参评剧目、人品艺德、意识形态等问题进行初步审核把关。

2、省直(含挂省牌)、武汉市直院团将参评资料报送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各地市(州)院团将参评资料报送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文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若推荐人数多于1人,需注明排序。

3、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所在院团直接向湖北省戏剧家协会申报,本会不接受演员个人报名。

4、湖北省戏剧家协会收到各院团申报资料后,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议我省参评人选和剧目,结果将呈报省文联批准后向中国剧协推荐。

四、申报截止时间

第十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第3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省内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8日(星期五),逾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五、申报资料

1、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函1份(纸质版并加盖公章);

2、报送单位推荐函1份(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含艺德介绍);

3、演员推荐表1份;

4、参评剧目的演出高清影像(须配有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文件不超过8GB) ,参评演员照片4张(便装照、剧照各2张,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 格式为JPG),以U盘形式报送;

5、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6、演员在参评剧目中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总结1份;

7、参评剧目说明书(节目单),含剧情简介、主创人员介绍;

8、参评演员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资料与参评剧目视频一同存入U盘,申报时提交2个U盘,1套纸质版资料。

六、报送地址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文联

联系人:夏幸 13971006092、027-68880715

七、其他事项

1、如需申报通知原文可咨询省、市文化主管部门;

2、相关申报事宜请各院团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与我会对接,不接受参评演员个人咨询和申报。


湖北省戏剧家协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1:参评演员推荐表

附件2:参评演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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